我公司是新成立的企业,因法定代表人开办的上一家公司为D级纳税人,我公司被直接判定为D级纳税人,这种情况什么时候可以重新评级?
财税热点 加入时间:2026-10-22
返回首页
答:由D级经营主体的直接责任人员被评为D级之后注册登记、负责经营的经营主体,直接判为D级。下一评价年度重新评价,但不能评为A级。
同时,符合以下纳税缴费信用修复条件的,可以进行修复:纳税缴费信用D级经营主体修复后纳税缴费信用级别不为D级的,税务机关重新评价纳税缴费信用级别,但不得评价为A级;纳税缴费信用D级经营主体未申请修复或修复后仍为D级,被关联经营主体申请前连续6个月没有新增纳税缴费失信行为记录的,税务机关依据经营主体申请重新评价纳税缴费信用级别,但不得评价为A级。
(来源:国税总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