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
  138 0167 3035(直线)
(021)6145 2868
(021)6145 2867
(021)6145 2866
传真:
(021)6032 8690
邮箱:
congxin@shcxcpa.com
地址:
上海市中山西路2025号永升大厦1110室
邮编:
200235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QQ:282051451
    微信联系:Shcxcpa
2026年05月08日  星期五
行业新闻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新闻
财政部会计司发布金融保险相关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和应用案例
行业新闻   加入时间:2026-05-08   返回首页
 

202657日,为进一步指导金融保险相关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9号》)的实施,财政部会计司发布5项实施问答和1项应用案例。具体包括:

一是配套《解释第19号》实施问答1项,明确如何判断包含或有特征条款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与基本借贷安排一致(链接:http://kjs.mof.gov.cn/zt/kjzzss/sswd/jrgjzzss/202604/t20260430_3988923.htm)。

二是金融工具准则相关实施问答1项,明确企业在不良贷款资产支持证券清仓回购业务中回购的不良贷款的会计处理问题(链接:http://kjs.mof.gov.cn/zt/kjzzss/sswd/jrgjzzss/202604/t20260430_3988924.htm)。

三是新保险合同准则实施问答3项,明确万能险新规下相关合同是否属于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的判断要求、保险合同负债计量所采用的折现率确定方法的改变属于会计估计变更、适用新保险合同准则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应收款项的减值会计处理等问题(链接:http://kjs.mof.gov.cn/zt/kjzzss/sswd/xbxhtsswd/)。

四是配套《解释第19号》应用案例1项,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如何按“类别”披露提供具体示例(链接:http://kjs.mof.gov.cn/zt/kjzzss/srzzzq/jrgjzzyy/202604/t20260430_3988929.htm)。

  财政部会计司

  202657

发布日期:20260508

地址:上海市中山西路2025号永升大厦1110室 邮编:200235 电话:(021)61452868 / 61452867 / 61452866 / 13801673035(直线)

上海从信会计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沪ICP备15027691号-1 网站建设:中国企业港 网站地图

上海从信会计师事务所专业从事各种类型的审计、会计、涉税鉴证、管理咨询、财务监理等服务,拥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雄厚的专业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