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明确2026年申报纳税期限

发布时间:2025-12-15
 

中新12月12电据国家税务总局微信公众号消息,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明确2026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通知原文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关于明确2026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税总办征科函〔202564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57)要求,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6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明确如下:

一、6月、7月、9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二、1月13日放假3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20

三、2月1523日放假9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4

四、3月15为星期日,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3月16

五、4月46日放假3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20

六、5月15日放假5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22

七、8月15为星期六,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817日。

八、10月17日放假7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6

九、11月15为星期日,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1月16

各单位遇到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申报纳税期限的,应当提前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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