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收藏本站|中文|English
特色服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审计
科技研发项目结题审计
上海股交挂牌公司审计
政府采购审计服务单位
证券时报e公司讯,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明确无偿转让股票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纳税人无偿转让股票时,转出方以该股票的买入价为卖出价,按照“金融商品转让”计算缴纳增值税;在转入方将上述股票再转让时,以原转出方的卖出价为买入价,按照“金融商品转让”计算缴纳增值税。
(来源:证券时报网)
地址:上海市中山西路2025号永升大厦1110室 邮编:200235 电话:(021)61452868 / 61452867 / 61452866 / 13801673035(直线)
上海从信会计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沪ICP备15027691号-1 网站建设:中国企业港 网站地图